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有關部門及省部屬駐肥有關單位:
為大力培養、吸引、用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加快創新型合肥和“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步伐,努力為合肥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據《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決定》及《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現就實施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的目標任務是:圍繞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打造科技創新平臺,大力吸引、培養、使用科技創新英才,為加快“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進行“先行先試”,為建設創新型合肥提供人才支持。具體措施是: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每年在我市優先發展、重點培育的8大產業中,選擇有一定競爭優勢的企事業單位,設置20個左右產業創新團隊崗位,選聘20名左右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集聚100名左右科技英才,組成一批以產業創新團隊為核心的高水平科技創新團隊,從而培養、吸引、用好一批創新人才,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產業科研基地,創造一批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優勢和高層次人才的良性互動。
二、產業創新團隊崗位的設置
產業創新團隊崗位依托優勢重點企事業單位某一特定研發平臺設置。崗位設置期限一般為一年,有利于人才集聚、培養和作用發揮的優秀研發平臺可以連續設置。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置緊密結合我市優先發展、重點培育的產業實際,突出重點,合理布局,保證質量。
(一)設置條件
申請設置產業創新團隊崗位的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裝備制造、汽車、家用電器、電子信息、新材料、節能環保、軟件、公共安全等重點產業,擁有列入市“1346”行動計劃或列入省、國家有關計劃的重要項目,在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2、擁有在科研、技術上處于國內先進或省內領先水平,對促進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有關鍵作用和重大影響的研發項目;
3、具有或者能夠組建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研發、創新團隊;
4、產學研結合較好,具備組建柔性研究機構和進行國內外、省內外聯合研究開發的條件;
5、具有良好的科研創新條件,研發經費充足,能夠為產業創新團隊及創新團隊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
(二)設置程序
1、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人才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
2、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提出設崗申請,填寫《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立申請表》,市屬及國家和省駐肥企事業單位,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報送;其他單位,按隸屬關系或通過所在地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后報送;
3、市人才辦組織成立由專家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評審組,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崗位設立申請進行評審,提出設崗建議單位;
4、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產業創新團隊崗位,并統一發布崗位設立及產業創新團隊招聘信息。
三、產業創新團隊的選聘
產業創新團隊要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團隊帶頭人,鼓勵設崗單位通過產業創新團隊的選聘,吸引、集聚駐肥高校院所高層次人才。要全面考察人選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堅持競爭擇優,寧缺毋濫;對優秀創新型人才,可采取“柔性引進”的方式。
(一)選聘條件
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精神;
2、學術造詣深,創新能力強,一般應具副高以上職稱或研究生學歷,主持、參與過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或重大建設工程,曾獲得國家、省部級科技獎項或在科研、開發方面取得省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在本學科、本行業、本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對本領域工作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具有帶領本科研團隊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內外先進水平的能力;
4、年富力強,一般不超過50周歲,能夠在第一線從事科研、攻關等工作,具有指導、培養高水平研發團隊的能力和水平。
(二)選聘程序
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按照下列程序選聘:
1、按照統一發布的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立及招聘條件,擬競聘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的人選向設崗單位報名提出競聘申請,并填寫《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申請表》;
2、設崗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目標,對候選人進行評議、遴選,提出擬任人選,同時組建創新團隊,報送市人才辦;
3、市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對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人選及其創新團隊審核通過后,設崗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任合同,報市人才辦備案。
(三)主要職責
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設崗依托平臺的科研規劃制定與實施工作,指導設崗單位的科技創新隊伍建設,把研發平臺打造為設崗單位的人才高地;
2、瞄準科技前沿,組織帶領本創新團隊開展科技攻關、科技創新,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力爭獲得國家、省部級科技成果獎項,或獲得科技發明專利;
3、主持或參與設崗單位其他重大項目、中長期科研發展規劃的咨詢、研究和實施;
4、協助設崗單位開展國內外技術交流,帶領所負責項目的創新團隊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
四、待遇
1、市人才發展資金給予設崗單位一定額度資助,用于對創新團隊的人才培養、激勵及科研支持;
2、產業創新團隊在聘期內有關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設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設崗單位及市有關部門要從科研經費、科研項目、人員聘用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五、管理與考核
(一)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辦會同有關部門對設崗單位進行年度考核,著重考核其實現設崗目標情況、崗位建設投入情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資助費用使用情況等。經考核認定達不到設崗目標和要求的,報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崗位設置;管理期滿經考核認定績效突出,且有比較好的連續研發項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可設置新崗位。
(二)產業創新團隊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辦會同設崗單位,依據雙方訂立的合同,對產業創新團隊進行年度考核評估,著重考核其研發水平、實現崗位目標情況等。對沒有履行合同的進行調整,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三)加強對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的管理和服務
“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推進“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的合力。實施“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是加強人才工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科技創新型城市的重要舉措。各縣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各設崗單位要保證科研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為創新團隊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要加大對“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重視人才、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
附件:1、《2009年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建設工程實施細則》
2009年產業產業創新團隊實施細則.doc 2、《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立申請表》
合肥市“3820”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立申請表.doc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2009年9月21 日
責任編輯: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