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委組織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市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
現將《2010年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2010年5月18日
2010年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行動方案
2010年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以下簡稱“整治工作”)總體要求是: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升組織工作滿意度為目標,以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和科學的選人用人標準,堅持預防、監督、查處并舉,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為加快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提供組織保證。
一、強化政策法規學習教育,夯實思想基礎
1、集中開展“八個一”活動。以貫徹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為重點,采取“一次專題學習、一期專題培訓、一場專題報告、一批巡回宣講、一次知識測試、一次知識競賽、一批調研成果、一次談心活動”的“ 八個一”形式,從今年5月開始,利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在全市集中開展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學習教育活動。
“一次專題學習”,即各級黨組(黨委、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要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學習計劃,集中開展專題學習研討,把貫徹執行上述政策法規情況,列為2010年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期專題培訓”,即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新進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進行一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專題培訓。
“一場專題報告”,即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干部培訓機構主體班次學習的重要內容。
“一批巡回宣講”,即市、縣(區)委組織部抽調人員組成宣講組,圍繞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等內容,到基層單位巡回宣講。
“一次知識測試”,即各地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領導干部開展一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特別是四項監督制度知識測試。
“一次知識競賽”,即各級組織部門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一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知識競賽。
“一批調研成果”,即市、縣(區)委組織部根據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監督工作重點和難點,結合實際,確定1-2個調研課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
“一次談心活動”,市、縣(區)黨委組織部負責人分別與縣(區)委書記、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開展專題談心談話,就學習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提出明確要求。
二、加強選拔任用監督檢查,提高工作質量
2、加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在各地各單位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的基礎上,市委組織部將會同市紀委等有關部門對部分縣(區)、市直和市屬企事業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重點抽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被檢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單”,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
3、全面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認真落實《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制定完善我市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具體實施辦法,在有干部任免權的單位全面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堅持把“一報告兩評議”結果作為評價黨組(黨委、黨工委)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的重要依據。
4、對縣(區)和開發區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對各縣(區)和開發區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調查,并把民意調查結果作為評價縣(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的重要依據,切實發揮民意調查結果在整治工作中的杠桿作用。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機制保障
5、全面開展規范和監督縣(區)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在各縣(區)全面開展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區)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各縣(區)要圍繞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初始提名、醞釀、考察、討論決定等關鍵環節,確定試點工作主題,并于6月底前將試點工作方案以書面形式報告市委組織部。
6、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的方式方法,強化實績導向、突出崗位需要、注重能力水平,積極推進競爭上崗、公開選拔、公推競選等選拔方式制度化。逐步擴大競爭性選拔干部的比例,確保到2015年年新提拔的委任制黨政領導干部中,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產生的,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目標。
7、深化拓展干部交流工作領域。繼續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市直部門與縣區以及垂直管理單位與地方之間的全方位交流。
8、全面推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認真執行《合肥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暫行辦法》,如實記錄選拔任用干部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情況,為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提供依據。將制定和落實記實制度情況列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內容。不認真落實記實制度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增強紀律威懾
9、開展反映選人用人問題查核工作治理。制定出臺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選人用人問題舉報查核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舉報查核工作責任制,實行查核情況通報制。開通網上舉報,進一步拓寬和暢通監督渠道。認真執行立項督查制度,加強對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例的剖析。對轉由下一級組織人事部門調查處理的選人用人問題,按一定比例進行復核。
10、集中開展買官賣官問題專項整治活動。按照中紀委、中組部的統一部署,集中一段時間,開展買官賣官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同時要繼續保持對拉票賄選人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制定出臺我市《關于嚴肅查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為暫行規定》,建立健全防治拉票賄選的長效機制。
11、加強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督和管理。制定出臺我市《關于從嚴管理干部,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實施意見》,探索實行擬提拔市管干部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市黨政領導干部任前公示等暫行辦法。不斷加強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完善新提拔干部任職談話制度,認真做好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認真抓好經濟責任審計、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等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貫徹落實。
五、加強整治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落到實處
12、強化對整治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召開全市干部監督工作會議,重點對2010年整治工作進行部署。堅持整治工作組織部內部協調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和研究整治工作。發揮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溝通協作,增強整治合力。要將整治工作與推進“萬名組織部長下基層”活動、“一報告兩評議”等工作結合起來,由市委組織部領導帶隊,通過“走下去、請上來”的方式,與縣(區)及市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一次談心談話,切實強化黨組(黨委、黨工委)主要負責同志抓好整治工作的責任意識。
13、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營造深化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在《合肥組工》、《合肥組工信息》、《合肥日報·黨建園地》、《時代報告》電視欄目、門戶網站等宣傳載體上開設專欄,介紹整治工作要求,宣傳各地各單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組建全市干部監督信息員和網絡宣傳員隊伍,建立健全輿情應對機制,切實加強網絡輿情的應對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