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遮陽篷要拆了,停一下,我來幫你拆。”這是在方興社區瑞園非機動車遮陽篷助拆點發生的一幕,在這里,小區里喇叭都在宣傳拆除遮陽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裝置。由于遮陽傘、雨棚等面積較大,遇到拐彎、刮風或者路面濕滑時,車身容易發生劇烈搖晃導致車禍發生,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所以遮陽篷必須拆除。
瑞園黨委積極響應政策,瑞園黨委聯合轄區單位和物業公司就遮陽篷拆除工作召開工作會議,傳達會議精神并部署相關工作,聯合物業對小區內居民群眾進行廣泛宣傳,并在瑞園南區北門設立非機動車遮陽篷助拆點,螺絲刀、扳手、老虎鉗等助拆工具擺放整齊,宣傳小喇叭循環播放的提示語,提醒著過往非機動車駕駛人助拆工作已經全面開展。針對轄區企業和學校瑞園黨委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上門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完畢。針對小區內存在的遮陽篷瑞園黨委聯合交警和城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集中拆除。截至目前,已張貼溫馨提示單431份,各個樓棟內張貼拆除公告87張,所有樓棟微信群宣傳轉發相關條例和法律法規1000余人次,共拆除遮陽篷328個。
下一步,瑞園黨委將加大非機動車拆除遮陽篷的宣傳力度,引導居民帶頭拆、主動拆,采用固定助拆點和流動點隨到隨拆的方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構建平安和諧的城市交通環境。